2018年
清城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清城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城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协助管理运营和监督区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街镇的公有资产和市场物业。建立健全全区公有资产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承办公有资产报废、核销、置换等处置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和业务股室,人数为4人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总计:5人,其中: (1)参公事业编制4人,实有4人,副科1人,科员3人;(2)行政辅助类聘员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清城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2018年度收入总计 125.07万元,支出总计125.07 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88.41万元, 降低41.41 %。主要原因:专项资金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清城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3 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度 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公车,取消了汽车费用。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万元。增加1.8万元,增长率42.86%。
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办公费0.42、 手续费0.1 万元、邮电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其他交通费1.62万元、其他商服务费0.6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安排政府采购
五、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价值为309560元 ,分布构成情况为:办公设备64560元,汽车一台245,000.00元,由区财政局统调配公务使用。
六、 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1)绩效管理总体情况:无
(2)主要的民生项目:无
(3)重点支出项目: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